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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最新方式(股票激励最新方式是)

  • 入门
  • 2022-08-03
  • 98
  • 更新:2022-08-03 01:19:15

今天给各位分享股票激励最新方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股票激励最新方式是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几种?

股权激励的方式包括:

(1)股票期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期权;

(3)业绩股票;

(4)干股;

(5)限制性股票;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6)虚拟股票;

(7)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

扩展资料 :

股权激励的方法

1. 针对经营者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要产生正面激励与反面约束的双重效果,为此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大多数企业应主要采用以限制性期股结合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式。 这里“期股”指明实施激励的股权来源和被激励者取得股权的方式;“限制性”则对被激励者权利的兑现条件加以限制,主要体现“约束功能”;外加“分红权”则在“期股”本身具有的激励功能之上再加强其正面激励的效能,同时也是对被激励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肯定。

2. 针对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等“重要员工”

重点选取以“限制性期股”结合“业绩分红权”为主的股权激励方法。“限制性期股”作用如前述,“业绩分红权”是指授予这些骨干员工一定额度的“分红权”,承认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参与分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要与其本人工作业绩直接挂钩,而不是无条件地参与分红。

3. 针对销售人员尤其是销售部门负责人和销售业务骨干

1)是采取“限制性期股”的方式,授予销售人员较大的期股额度,规定其绩效收入的一半(比如)必须用于支付购买期股借款(否则作废),且其已经实际拥有的股权必须在服务期达到若干年后方能转让兑现。

2)是使用“业绩股票”的方法,将销售人员短期收入中的一部分变成长期权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其短期行为。

4. 针对一般员工的激励

通常股权激励不应该作为主要的激励手段。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员工而言,由于他们可能得到的股权不可能很多,公司整体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与他个人工作努力的关联度以及他个人收入的关联度都太低,股权激励作用不会太明显。

股权激励方式

目前我国较为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有四种,分别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分红权-虚拟股票。

最新股权激励规定有哪些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法律规定(一般性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老板想给员工做激励股权,怎么操作比较好?

股权激励的模式也并非是统一的,以下有十种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

1、股票期权: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使用特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计划。

特点:购买的权利,股票期权是使用最广的股权激励计划。

2、绩效股份计划:一种根据事先确定的内部或者外部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而授予的股票授予计划。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三至五年)达到这些目标,激励计划的接受者才有资格获得这些股票。

特点:将绩效目标和股票价格分红有机结合。

3、限制性股票奖励:限制性股票奖励是雇主授予雇员的股票奖励,但员工所持有股票的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存在丧失的风险。

特点:一是有时间限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留住员工。限制包括服务期或者雇佣关系维持时间的限制,在限制消失之前,员工不能将股票进行抵押、出售或者转移。然而,员工可以在受限期间获得股息和投票权。

一旦限制消失,员工会获得所有的非受限的股份,同时可以将其进行抵押、出售或者转移。员工如果没有遵守这些限制性要求,就会失去相应的股份。二是与限制性股票单位相比,属于先给股票。

4、限制性股票单位:股票单位是在授予时发行潜在股票的协议,在员工达到授予计划的要求时才可能会有实际上的股票授予。

特点:未来一定时间内可以购买的约定。未来三年再给你股票。

5、加速绩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传统基于时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奖励相伴而生的是基于绩效授予的方式,通常被称为“加速绩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这种类型的计划中,时间限制可以延伸到更长的10年而不是3年,以提升保留人才的功能。

特点:更长的时间,强化了提前确定的绩效标准限制的激励特征。

6、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一种长期激励工具,通过股票增值权计划,公司授予其高管一种获得预期股份未来增值等额的奖励的权利。

特点:不必购买或者增发股票,可以从公司股票增值中获取利益。

7、影子股票:公司授予高管的一种基于公司股份登记价值、公允市场价值或者公式价值等增值安排。

特点:不实际拥有公司股票,一般也没有投票权利,但是有资格接受分红或者其他等价物。

8、绩效单位计划:指员工在获得相应的绩效单位之前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内(一般3-5年)达到事先确定的外部或者内部绩效目标的一种激励计划。

特点:绩效单位的价值和股票价格没有什么关联,奖励都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9、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员工通过在特定的时间阶段委托公司进行薪酬扣除以购买公司股份。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允许员工以折扣价购买公司股票,通常通过工资抵扣的方式购买。

特点:福利计划,使员工能够分享组织的绩效成就。

10、员工股票所有权计划:员工股票所有权计划是一种限制性固定缴费计划,该计划能够使参与者从组织退休或者离职时获得累积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所有权计划中,雇主每年都会缴纳固定的费用,费用累积成为员工的福利,但是这种福利额度事先无法确定。

特点:在离职后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不是将其出售。

当然,没有通用的股权激励方案,但我们可以根据以上十条股权激励形式,结合不同公司的不同情况加以改善应用。

股权激励的形式有哪几种?

1、员工持股计划;2、股权奖励计划;3、期股期权计划;4、收益共享计划;5、模拟股权计划;6、MBO计划。

1、例如对正准备上市的公司(已过辅导期),就建议在上市前先实施模拟股权计划,上市后再实施员工持股和收益共享计划。

对上述方案的整合性实施还考虑了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结合的问题。一般把持股计划设计为长期激励,把期股期权计划设计为中期激励,把收益共享计划设计为短期激励。

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还必须考虑约束与激励并举的问题,否则就不是一个好的方案。在工作实践中,发现有不少企业的经营者有严重的偏好激励,躲避约束的倾向,更加说明了上述考虑的必要性。前面提出的备选方案中,股权奖励、期权计划与收益共享计划偏重于激励而约束不足,因此应小心设计或配合其他方案共同实施。

股权激励方案最终是否有效,还要看考核指标制定得是否科学(不少企业的业绩考评指标存在严重问题)

2、股票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 “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3、股份期权模式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现行《公司法》框架内不能解决“股票来源”问题,因此一些地方采用了变通的做法。股份期权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股票期权改造模式。北京市就是这种模式的设计和推广者,因此这种模式又被称为“北京期权模式”。

这种模式规定:经公司出资人或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群体形式获得公司5%-20%股权,其中董事长和经理的持股比例应占群体持股数的10%以上。经营者欲持股就必须先出资,一般不得少于10万元,而经营者所持股份额是以其出资金额的1-4倍确定。三年任期届满,完成协议指标,再过两年,可按届满时的每股净资产变现。

北京期权模式的一大特点是推出了“3+2”收益方式,所谓“3+2”,即企业经营者在三年任期届满后,若不再续聘,须对其经营方式对企业的长期影响再做两年的考察,如评估合格才可兑现其收入。

4、期股奖励模式

期股奖励模式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比较流行的一种股权激励办法。其特点是,从当年净利润中或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奖金,折股奖励给高层管理人员。

5、虚拟股票期权模式

虚拟股票期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认购权,它是将奖金的给予延期支付,并把奖金转换成普通股票,这部分股票享有分红、转增股等权利,但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流通,只能按规定分期兑现。这种模式是针对股票来源障碍而进行的一种创新设计,暂时采用内部结算的办法操作。虚拟股票期权的资金来源与期股奖励模式不同,它来源于企业积存的奖励基金。

6、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

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是由武汉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设计并推出的,因此也被称之为“武汉期权模式”。

7、股票增值权模式

其主要内容是通过模拟认股权方式,获得由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年度末比年度初的净资产的增值价差。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没有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这种模式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和董事,无需报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只要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因此具体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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